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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費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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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完成
1. 訂房後之繳費規定─請依訂單指定之帳號及金額刷卡或匯款勿自行合併不同訂單金額,並於繳費期限內(訂房後三天內含當天及假日)繳款,逾期未繳款系統自動取消訂單。
2. ATM轉帳─建議遊客採用此方法,可快速的在匯款後,於訂房記錄查詢檢視您的訂單(顯示為已收款),若您已於期限內匯款但訂單仍遭取消,請保留您的匯款明細表,並速與遊客中心聯絡(電話049-2974511)。
3. 線上刷卡─建議遊客採用此方式,可快速的完成訂房與繳款流程,並於訂房記錄查詢檢視您的訂單(顯示為已收款),若您已繳款但訂單仍遭取消,請保留您的明細表,並速與遊客中心聯絡(電話049-2974511)。
4. 銀行及郵局臨櫃匯款—若繳費期限為例假日或例假日前一天及繳費期限最後一天15:30以後,請改以ATM轉帳,以免因銀行關帳,造成繳款後訂單仍被系統取消。另請於繳款後,與銀行(郵局)櫃檯人員確認,是否完成轉帳,以免發生未完成轉帳,訂單被系統取消之情形,影響您的權益。除台灣銀行中興新村分行,其餘分行及各行庫皆須另行支付手續費。匯款後亦可於訂房記錄查尋檢視您的訂單(無法即時顯示收款狀況),若您已於期限內匯款但訂單仍遭取消,請保留您的匯款明細表,並速與遊客中心聯絡。
5. 請備妥匯款憑證及列印訂單,於進入遊樂區收費站時出示。
6. 奧萬大遊客服務中心洽詢電話049-2974511
- 奧萬大國家森林遊樂區網路訂房系統之退訂規定
住宿日前14日前取消訂房,可退還已付定金100%。
住宿日前 10~13 日取消訂房,可退還已付定金70%。
住宿日前 7~9 日取消訂房,可退還已付定金50%。
住宿日前 4~6 日取消訂房,可退還已付定金40%。
住宿日前 2~3 日取消訂房,可退還已付定金30%。
住宿日前 1日取消訂房,可退還已付定金20%。
住宿日當天取消訂房,可退還已付定金0%。
- 網路訂房退房流程
未繳款
首頁>會員登入>登入帳號及密碼>進入會員專區>點選訂房查詢>點選
申請退訂(於訂單右側)>顯示訂單送出訊息>完成
訂房流程圖(另開視窗) 退房流程圖(另開視窗)
- 已繳款
住房日期之前退訂-訂房網首頁>會員登入>登入帳號及密碼>進入會員專區>點選訂房查詢>點選申請退訂(於訂單右側)>選擇退款方式,可依需求選擇「整筆訂單申請退款」或「選擇房型申請退款」>依指示步驟填入帳號等相關資料>送出>顯示申請書已送出>完成
住房日期以後退訂(含住房當天)- *僅限休園期間使用*
請傳真以下資料至奧萬大遊客中心(傳真049-2974513)
- 退款資訊
姓名:
身份證字號:
銀行別:
分行別:
戶名:(須與訂房者同一人)
帳號:
住宿日期:
金額:
*請務必詳細填寫清楚,並逐字核對確認資料無誤,以利退款。
- 補充說明:
1、依據交通部「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」規定修訂之。
2、如於預定住宿當日經氣象局發布之氣象報告如大雨特報、豪雨特報、颱風海上警報、地震、道路不通等不可抗拒因素,得申請退還已繳定金全額。
3、如因個人因素不克前來,且已繳款確定,須退訂者,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於住宿日 14日前上本網站至訂房系統申請退訂,以免扣款。
4、退款手續每10天為一旬辦理整批退款,整體作業時間需20~30個日曆天,不便之處,尚祈見諒。
5、填寫退款資料請確實,以避免造成退款不成功,若因資料有誤造成退匯,重新匯款手續費需由收款人負擔。
6、扣款定金之發票,將先以會員mail寄送發票開立通知,如有中獎將另行寄送紙本發票至會員住址,如需統編請致電遊客中心告知。發票如需更改請於開立通知後三天內來電告知。
7、扣款定金發票開立時間為每月1、11、21日開立,遇假日則延至上班日開立。
8、若您已訂房成功並繳費之後,因故需要退訂,請至網路上申請退款(原申請訂房之訂單),申請退款時退款帳號必須與退訂者為同一人,以避免退款失敗的情形發生。
- 入住須知
1. 住宿費用包含1.房價、2.早餐、晚餐(依房型標準人數)、3.遊樂區門票(依房型標準人數)、4.停車費(二人、四人房:1部車、六人房:2部車),2-4項未使用者不予退款。
2. 進房:下午三點至五點(若無法抵達請主動與遊客中心聯繫)。
退房:隔日上午十一時以前。
*自霧社前往奧萬大,部份路段無路燈,為考量夜間行車安全,敬請於17:00以前辦妥住宿登記。
3. 網路訂房之遊客,依收費標準將費用刷卡或匯款,於進入遊樂區收費站時,出示訂單及匯款憑證, 依住宿房型人數免收門票及停車費。(2人房抵扣2張門票及1部停車費,4人房抵扣4張門票及 1部停車費,6人房抵扣6張門票 及2部停車費,以上未使用者不予退款)。
4. 電話訂房(三日內訂房)及當日住宿之遊客,於收費站交付門票及停車費用;並於服務中心辦理住房時,憑發票(票據)金額抵扣門票及停車費。
5. 本山莊為銀級環保旅館,客房不提供牙刷、牙膏、浴帽、刮鬍刀、瓶裝水、毛巾…等(有需要 的遊客請自行至遊客中心購買);有提供浴巾、沐浴乳、洗髮乳及飲水機,敬請遊客自行攜帶相關物品, 謝謝合作!
6. 為維護自然生態,遊樂區內皆使用生態燈,但因生態燈之照明度較差,請住宿之遊客自行攜帶小型手電筒。
7. 無提供加床、棉被、枕頭等被品服務。
8.已開出發票,如需更換,請於開立後三日內(含開立當日)更換,逾期恕不更換。
- 住宿券須知
請依該券指示完成訂房手續,97年以前購買住宿券之遊客,視同現金折抵房價。
- 國民旅遊卡須知
本山莊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。使用國旅卡之遊客,於訂房時請選擇"線上刷卡"支付定金並使用國民旅遊卡繳交定金 。
- 禁止事項
1. 請勿在園區內吸煙、生火、炊煮或亂拋垃圾。
2. 為因應防治狂犬病疫情擴散,禁止攜帶寵物(哺乳類)進入園區。
如果您誤繕基本資料請先來電 :049-2974511
尚未訂房者告知您的帳號及姓名及登入會員日期
已訂房者請告知您訂房項目及姓名
我們將儘速為您做修改服務。
因為本訂房系統採用台灣銀行的虛擬帳號繳款方式,每組匯款帳號皆以訂單序號、有效期限、訂單金額等參數,產生獨一無二之匯款帳號,因此,如果您到提款機,或是親至郵局、銀行櫃檯轉帳,卻發現無法匯出該筆款項,請檢查下列兩項原因:
1. 繳款期限是否過期了!! 如果該筆訂單已經超過繳費期限,此虛擬帳號將自動從系統中消失,系統亦將該筆訂單轉為廢單,並釋放出該房間以供其他遊客訂房,如果您超過繳款期限,請重新上網訂房,以維護訂房之公平性。
2. 匯出款項是否正確!! 為確保匯出款項之正確性,只要匯出款項與訂單所列出款項有差異,系統亦不會接受該筆匯款,因此,請確認匯出款項與訂單金額相符! 當您匯款成功,請保留匯款單據,並於前往住房時,攜帶該單據,以協助訂房過程中之突發狀況處理!
謝謝!
如果您無法以提款機轉帳,必須親臨郵局或銀行櫃檯填單匯款,請填寫以下匯款資料:
銀行:林務發展暨造林基金-南投處406專戶 ("-"為全型)
銀行代號:004 分行代號:0130
戶名:南投分署
帳號:請填寫訂房成功時所產生之該筆匯款帳號,並自左邊開始填寫。